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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天最资讯丨男子去饭店点海鲜,结账看小票才发现葱姜佐料竟然单独收费

2023-01-26 15:24:41 看晓天下事

宁夏银川。李先生在大年初三约了两个朋友,三家一起去饭店吃饭,饭席间喝了不少酒,买单时候也没注意看,事后偶然看了眼结账小票,发现点的海鲜中,葱姜佐料费竟占了菜价60%,这让他无法理解。

因为是过年,三家一起在包厢里吃饭,所以吃得很开心,时间过得也很快,买单时,李先生喝了酒,也没仔细看小票,直接买单1385元就离开了,可隔天看了眼小票,却越看越不对劲。

账单显示,当时他点了一份蛭子117元,另收单价为12元的3份葱姜费计36元,葱姜费占菜价30%。另一份花蛤66元,另收3.3份葱姜费计39.6元,葱姜费占菜价60%。随后他来到饭店询问,前台表示:确实要收取该费用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对于这样的回答,李先生表示自己是第一次遇到,感觉有些不可思议,同时也难以接受,于是将此事发到了网上。

有网友表示:吃海鲜还要单算作料费,这是哪国的吃法?自带海鲜加工都没这么贵,过两天是不是吃饭连油盐都要单独收费了?

还有网友表示:必须要严惩,现在有些店,逐渐人头费、餐位费、纸巾收费、就很离谱了,佐料也要收费是不是过分了。

说实话,餐具费用、服务费这些收费项目,对于大多数人来讲,确实不太友好,但大家出来吃饭,对于这点小钱,并不会太在意,而且从法律角度,这些收费属于一个合理的范畴。

在不同的地方 ,不同的饭店,费用却不一样,这就涉及了同一个东西在不同地方不同的店家,定价不一样,这属于调节价。而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,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钱。调节价的制定主体是经营者。

由于调节价的存在,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策略,对餐具可以自主定价,在不同的地方,定价不一样是正常的现象。

不过这里有一个前提,就是要明码标价,让消费者消费的明明白白。

根据《价格法》第十三条的规定,经营者销售、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,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,注明商品的品名、产地、规格、等级、计价单位、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、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。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卖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

在大众的概念中,去饭店吃饭,点一道菜,就是直接做好了端上来,它的佐料、蘸料,应该全都包括在内的。举个例子,在北方点一份软炸里脊,饭店肯定会端上来一小盘孜然配料,如果饭店告诉食客这个是收费的,这肯定没人会接受。

同理,你的佐料可以收费,但饭店是否提前告知?如果事先没有标明,那这些费用的收取就是不合理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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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宋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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